這晚見識了不少,故作文以記之,同時練習寫中文,當中問題跟自己所學有關,也向各位請教。平常討論時會慣性把Facebook上有關朋友都給刪,但是這次不管了。如果你真的很非常敏感,告訴我,我給你藥膏。
最近加入了Mensa,而Mensa是一所註冊有限公司,所以也需要有Board of Directors,以維持日常運作。 雖然Mensa並非牟利組織,但也需每兩年舉行選舉,選新的一屆Board,類似上莊。大選和AGM一同舉行。
大概選舉之前一個星期,Chairman利用會員資料庫發了一封電郵,提醒會員出席週年大會和晚飯聚會。電郵雖然沒有直接提及Chairman有份參與競選的選舉名單,但是在這敏感時刻於敏感的地方利用敏感的資料做敏感的事,不免讓人暇想。
Ombudsman和Election Supervisor在接到投訴後,認為要在選舉前就完成調查,所以於調查過程中只有很短的時間去完成報告。
Chairman一方指基於時間不足,Ombudsman的報告上搜證咄咄逼人,要人在很短的時間之內答辯,否則則視為默認,這一方法存在不公平的地方。而Ombudsman則反駁必需要在選舉前完成,不然選舉早已完成,報告就失去意義,而基於此理由,除搜證時間較短以外報告並無缺失。
於是現Board of Directors花了很長時間爭論應不應該把報告公開,一方認為應該,一方應為不該。最後投票,決定把Ombudsman報告公開。
而後來Election Supervisor亦在Ombudsman之後完成報告,於一天前交到Board of Directors 要求公開,但是據說得不到Board of Directors的回應,於是又利用會員資料庫,向所有會員宣告選舉將暫停。
第二日,AGM上第一項就是要通過會議議程,而在議程上選舉一項未有刪去。所以如果同意議程,即當天必要舉行選舉。Chairman未有按Election Supervisor意思,刪去議程上的選舉一項。
Election Supervision根據Constitution確有此權叫停選舉,但這做法引起不少人質疑,而更大問題在於Chairman未有主動解釋通過議程的後果,而只於會員質詢後才解釋。還有,Chairman本身就是受質疑者,但是會議又由他來主持,不算理想。後來,大家一人一句,要把發言限於兩分鐘,但是大家又沒意思減短發言而只加快說話速度嘴炮,我其實都聽不清楚。
雙方論點大概如下:
選:1)有位置確是只有一位候選人,如舉行選舉該候選人將自動當選,然而亦有需競爭的位置,叫停對於需要競爭的位置不公平
2)我買了機票回來選,又誰能賠?
3)就算根據區議會選舉,若有投訴,選舉不會被叫停而應該繼續,報告之後才定奪指控是否屬實
不選:1)Election Supervisor 已將電郵發出說今天沒有選舉,對沒來的會員不公平
2)主席一職未有人和現主席競爭,舉行選舉將令主席連任
3)雖然可以用AOB將主席再拉下台,但是這做法明顯不如不選乾脆。
後來有外國會員說,選出來結果必然受人挑戰,做要重做的東西沒意思,不如投票把選舉一項從議程刪去。
問題來了,那之前有人授權的Proxy票怎辦?有人提出要數,有人提出不數,後來發現原來必需有二位以上會員或Chairman建議Polling,不然Proxy不用計算。Chairman說不用,也沒有兩位會員建議(這很奇怪,應該有人有很多Proxy,不提可能是看見Chairman不提所以作罷,又或者是不想別人知道他有很多票)
結果,動議「將選舉剔出會議議程」,出席者約120+,和議者70+,而簡單多數決通過。寫到這裡,已經八時半,我餓了,就走了。
感想如下:
1)本來想說本港大學多女生,Mensa也該不會少,不料原來男生女生比例據會上觀察,約20:1,我很失望
2)約從名單上看,我一月考進,自一到四月間(會議於是五月尾舉行,按理五月不會參加吧),已有約四十人考進,按這比例,其實考生考進Mensa的比例約三份之一。這不是說,人水平就不到,不過考進Mensa的比例這樣高,不知怎的覺得很沒意思。
3)智商(好像)比較高不一定就比較會解決問題,結果還是大家吵吵鬧鬧,個人意見節目,城市論壇一樣。不會說跟其他團體不一樣,比較能平心靜氣解決問題。智商高不代表EQ高,其實比起來EQ高比IQ高更好
4)這晚認識到Harry,人很好,他跟我說其實Mensa也沒有多少人認識,不會放進CV,頂多是用來做Email。是的,天才組織也許沒有多少特別,但是以一個普通組織來看,其實還有很多可以看。
問題如下:
1)Chairman 發電郵做法是否恰當?
2)Ombudsman和Election Supervisor其實應否延遲出報告,以確保報告的質素?畢竟報告的准確性相對於時間上的局限,應該更為重要,如果報告屬實由會員召開EGM即可。
3)Board of Directors 有沒有權力阻止報告刊出?
4)Chairman應否繼續負責主持會議?
5)Election Supervisor有權延後選舉,但是反正於AGM之上將舉行選舉,為什麼不等AGM先開了才放於Agenda讓大家討論應不應該繼續選舉?
6)選舉到底應否繼續?
7)Proxy應不應該計算在內?其實有否必要搞清楚Proxy是Partial Proxy或Full Proxy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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