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如果你知道你寫的字你想他看的沒看到,再多的人字也是寂寞的。
2.自卑所以自大,而別人不知自大的原因為自卑。其實不純是愛情,整體而言我和別人的關係都很糟。
自中五開始刻意克制,到大一開始發覺世界之大所以是在事實上需要謙卑,到大二脫離自大。但是脫離了自大以後又回開始回到了自卑。
其實很正常的,你從自卑走到自大,走回去當然就要回去面對自卑,不再以自大做借口。
3.自小長大就受忽視,不是群體中最受歡迎的人,又因為身體不夠壯,喜歡自己一個人,常常成為取笑的對象。於是自卑化為學習的動力,中四五開始身居要職,一路以來也是這樣。覺得自己若果不夠聰明,就沒有存在的意義。
4.這晚和Hall Tutor聊天,記住了四點:
1.別人覺得你不想講話,你又覺得別人不理你所以更不講話,只會惡性循環。
2.如果愛對方,會更善於責己。
3.三來那時他讀英華在Annual Ball,認識了英華女校的女友。因為女友常想見面,家人反對,所以電話不聽,就此從她生命消失。有時想來可惜,但總得活下去。(原來想法有這麼回事)
4.出言提醒比默不作聲更需要勇氣。
5.所以我這麼想,人不可能單靠自己肯定自己而活,那是必要但不是充份條件,還有和別人的關係。
出言提醒是必需的,關鍵在於決定能否有容量去耐著小事而免傷及大義。
多給自己的時間,就閒著,感受一下存在。
就算看不見自己有任何優點,最少也客觀、誠實。而且分數身高能比,但你不能比Andrew 更Andrew,石頭更石頭。
理性如是說,有待心理上習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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