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其實,可以原諒,不可以遺忘,我不太明白怎樣運作。
我發覺,就算是家人都不怎能。最近和弟弟吵架,原因是他說我到倫敦找他,他肯見我純粹是因為爸媽說了,而他本人對我無好感,只因為小時候我常欺負他。
我和爸媽說了,他們說我小時候對他們差,他們都是這樣忍過來,也叫我忍。
2.
其實我只是想知道,我到底要為我之前無知而犯下的錯,負責到什麼程度。
我不是說人們不能舊事重提,不過要提到何時,而且要負責到什麼程度。
自問我現在都算對他們不錯,弟從英國我替他買東西什麼的,父母都是,我打算供養都老。不過我不喜歡別人挑我傷口並以此來說事,本來我自己都夠在意,他們還以為我遺忘了,迫我一次又一次記起。
3.
歉道過了,事做盡了。人們都不善忘,習慣記著別人的不好。可能當中沒有取向,只是習慣。
其實都沒有什麼能做,只能每次他們說起都只能點頭。要表示出你沒有遺忘,就是表示出你以古鑑今,好好活下去。或者他們看到,或者不能,不過這一切都逼不來,其實不重要。
要做成這事,心智其實要很堅定,要清楚自己的處境,也要清楚自己其實清楚自己,然後一步步走你認為可以改善自己的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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